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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1 引言
随着新技术、新装备在煤矿生产场所的大量应用,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安全生产水平也得到了大幅的提高。但由此也产生了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对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本文对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及技术服务机构三个方面加强职业危害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对策,以期提高煤矿企业从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系数。
2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现状
①对于我国的煤矿产业来说,有超过90%的煤矿以井工开采为主,在进行煤矿生产时,非常容易出现有毒物质(如三硝基甲苯、汞、铅以及苯等)、粉尘(如煤尘、岩尘等)、有害气体(如CO、CO2、H2S、SO2等)、有害物理因素(如噪声、放射线以及振动等)以及不良矿井气候条件(如风速、照明、采光、通风以及气温等),以上因素均有可能对煤矿职工带来职业危害,进而使煤矿职工患上放射类疾病、职业中毒、噪声聋以及硅肺等职业病。但由于考核指标及职业危害不易量化等原因,政府有关部门通常以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尘肺类疾病对煤矿员工造成的危害,而且对于煤矿职业病中的尘肺类疾病来说,其具有一定的潜伏期与藏逆性,这样也就降低了煤矿职工对此类疾病的关注程度[1]。
②职业危害呈现出新特点。大功率采掘设备的采用,造成采掘工作面产生的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涌出量大幅增加,但除尘降尘措施往往不能够满足职工健康工作要求,风量不能够有效稀释大量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对矿工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新型运输设备(尤其是目前许多矿井采用的无轨胶轮车)在井下的大量运用,大大恶化了井下空气质量。通过对矿井进、回风及无轨胶轮车主要运输路线进、回风空气中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对比、分析及排放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无轨胶轮车运行时段进、回风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对比较明显,回风侧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明显高于进风侧且大于矿井正常涌出量。通过对无轨胶轮车接触人员不良健康反应进行现场问询,100%均有主观不适症状,其中,刺眼症状占82%,眼睛红肿症状占22%,刺鼻症状占82%,呼吸困难症状占58%,胸闷症状占47%,头晕症状占48%,头痛症状占33%,恶心症状占58%,呕吐症状占12%。此外,由于部分无轨胶轮车没有有效的隔噪和减震设施,无轨胶轮车司机通过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出现听力下降和腰部不适症状的情况比较普遍[2]。
③煤矿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现状。煤矿中所有无轨胶轮车无法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尾气检测,而专业汽车尾气检测机构的设备也不能到达矿区提供现场检测服务。造成无法将矿用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情况纳入检测检验监管体系进行监督考核,超排、违排现象严重,职业危害情况严重。无轨胶轮车尾气危害影响面广、危害严重。目前,煤矿既无有效的治理措施,又没有给职工配备专门的个体防毒用品,同时,在年度职业健康体检中,也没有针对车辆尾气危害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漏洞。矿井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主要配备防尘口罩和自救器,没有针对有毒作业环境接触人员专门配备个体防毒用品。
④煤矿职业病防治现场监督检查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煤矿是职业病防治的“重灾区”,尤其井下作业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管理工作,本次机构改革,由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缺乏,有些现场检查仅限于查阅监护档案资料,对于一些现场要求还不能真正监督到位,造成国家的一些规章、规定不能切实落地,在煤矿没有形成强制约束力,致使企业普遍认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就是一个应付检查的事,没有在资金落实、质量和标准要求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职业病的防治与控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3]。
3 政府加大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力度,加强全社会对职业危害的认识
①政府要不断完善煤矿安全考核体系,将煤矿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及成效检验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引导煤矿企业树立起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识。
②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就职业危害对职工生命健康所造成的伤害进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分析,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水平。
③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标准及防治规范,为煤矿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标准,为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文章来源:《煤矿现代化》 网址: http://www.mkxdh.cn/qikandaodu/2021/0211/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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